寄件人拒绝验视收件员有权拒收
据《法制晚报》报道记者从国家邮政局获悉,《快递服务》系列国家标准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,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,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,用户拒绝验视的,可不予收寄。
《快递服务》系列国家标准规定,营业场所收寄时,快递服务组织应告知物品禁限寄规定。
此外,用户应将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告知收派员。对用户交寄的信件,必要时快递服务组织可要求用户开拆,进行验视,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。
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,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,用户拒绝验视的,可不予收寄。
而经过验视,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,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,否则,不予收寄。
记者了解到,从2011年开始,公安部在浙江绍兴快递行业试点寄快件实名制,且效果很好。据介绍,公安部及浙江公安部门准备推广绍兴寄快件实名制的经验。